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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
www.110.com 2010-07-13 09:05

  的成立

  1、 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内成立;

  2、 法院商企业主管部门发函指定;

  3、 人员组成,由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4、 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清算组的地位

  1、 法院领导清算组

  (1) 成员由法院指定;

  (2) 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3) 清算组的决定违法或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法院有权撤销。

  2、 清算组并非附属机构,还应独立执行职务。

  3、 与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清算组的职责范围

  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具体如下

  1、 接管破产企业(人、财、物、文档、资料、印章等);

  2、 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3、 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清算组印章;

  4、 决定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5、 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6、 对破产企业进行审计、评估、变现、处理、分配,出具审计等相关报告;

  7、 审核破产债权,并制作债权清册;

  8、 清理债权债务,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9、 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10、 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11、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12、 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3、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14、 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15、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16、 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清算组账户,负责破产企业日常支出及破产费用支出。

  17、 编织破产财产目录;

  18、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法院报告;

  19、 出具破产原因报告;

  20、 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21、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清算组的具体工作

  1、 破产企业的接收

  (1) 文档印章接收(包括证照、合同、档案、全套印章等);

  (2) 财务接收;

  财务账册、印章、银行账户资料、库存现金等,移交时由法院监交,原法定代表人到场,由原财务负责人与清算组会计逐项进行移交,制作交接表,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并由各方签字。

  (3) 资产接收;

  以盘点表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盘点时间、地点、参加人;固定资产及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折旧等;无形资产的名称、注册登记情况、所有权凭证;投资及资金情况,包括股权投资,有价证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币种、金额、银行账号等;参加人代表签名、签署时间。

  盘点表由原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负责人(财务、物业管理等)与清算组共同进行编制。

  2、 破产财产的管理

  (1)人事管理

  A.留守人员的确定 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保管、保安人员等,比照正常经营期间发放工资。

  留守人员的责任: 按法院要求回答债权人、清算组的有关询问;协助清算组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

  B.人事档案管理;

  编制破产企业员工清册,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工龄、企业工龄、职业种类、职务、职称、行政级别、工资状况、保险福利待遇、房改有无遗留问题等。

  员工清册编制后与破产企业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报送法院备案。

  C.职工安置(重中之重); 职工安置问题能否解决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费用来源。

  (2) 财务管理

  处理和监管破产企业日常开支,清理银行账户,审查会计账目,审查帐实是否相符等。

  A. 财务审计;

  B. 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清算组账户,统一管理破产企业的收支;

  C. 日常开支管理;

  D. 清理债权债务,包括追收应收款项或财物及其他财产权益。

  (3)资产管理

  A.固定资产管理(集中管理、定时维护、发挥效益、参加保险)。

  B.流动资产管理; 主要包括货币、存款、应收款三项。

  C.无形资产管理; 主要指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等。

  D.投资资产管理;

  E.在建工程管理。

  3、破产财产的界定

  4、不列入破产财产的资产及与破产财产的剥离工作(一般应在清算前完成);

  5、编制破产财产目录;

  破产财产目录是法定的清算组文件,是由清算组在破产财产清理完结后编制的反映破产财产完整情况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 编制人姓名;

  (2) 财产目录编制原则的说明;

  (3) 固定资产及存活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4) 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5) 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方式、项目名称、股权份额、评估价值等;

  (6) 有价证券和资金情况;

  (7) 其他。

  6、破产财产的评估;

  7、破产债权的登记、审核、确认,编制债权清册,包括:债权人名称、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债权申报时间;债权性质;债权数额。

  8、破产企业的债券及财产追收;

  (1) 清算组向法院提交申请追回报告;

  (2) 法院审核后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特有人发出清偿债务通知书或交付财物通知书。

  9、破产财产的变现、并购、重组;

  (1) 制定变现方案;

  (2) 制定收购方案;

  (3) 制定重组方案;

  (4) 包装、宣传。

  10、破产费用的筹措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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