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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先考虑职工安置
www.110.com 2010-08-17 16:49

企业改制不能一“改”了之,必须到位,不能留下“后遗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改制方案要明确职工安置方式通知规定,改制企业在制定改制方案时,要广泛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有关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要将制定的职工安置方案报市国有资产监管或企业主管部门,市国资监管或企业主管部门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以正式文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职工底子要交代明确

  据悉,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改制企业人员方面的审核内容有:改制企业现有人员状况,包括在岗职工人数、离岗职工人数(分停薪留职、内退、工伤、病休等),改制基准日至报送职工安置方案期间职工人数变动情况,离休、退休职工数,领取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人数,精简下放人员数等;改制企业处理劳动保障问题的工作原则、主要措施及职工安置分流办法;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包括拟与改制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和劳动合同期限状况以及确保劳动合同履行的措施,对停薪留职、放长假等不规范劳动关系的处理情况;人员分流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离开企业的人员分类及原因。

  劳保费用须账单清楚

  在劳动保障费用上,需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补偿金及支付办法;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1-6级工伤(职业病)职工提留的有关费用;5-10级工伤职工本人申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待遇;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提留离休人员医疗费和统筹外生活费;提留未参加医保的企业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0%部分的医疗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费等。上述审核内容均须改制企业提供有关人员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

  审核的内容还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总额;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拖欠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社会保险关系移交接续情况等。审核后的改制企业须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填写相关登记表,一式三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职工、企业各留一份。

  安置方案批准后还要公示七天

  职工安置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企业须对职工安置方案和劳动保障费用中涉及职工权益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如职工无意见,由企业和工会在公示公告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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