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烧荒地 导致车祸被处罚
www.110.com 2010-07-22 14:24
新闻回放
因附近农田有人烧荒产生浓烟,京沈高速公路辽中境内8日发生一起连环车祸,造成2死9伤。
首次报道题目:《烧荒 “烟把三排车道全盖上了”》
晨报讯(记者 王储)因点火烧荒形成浓烟,进而引发“4·8”京沈高速交通事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事发当晚就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王某被取保候审。
4月8日,京沈高速交通事故造成2死9伤,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全力追查烧荒引发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分局迅速组成专案组开展工作。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专案组民警于4月8日晚19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宋某、王某带到公安机关调查。
犯罪嫌疑人宋某(女,39岁)、王某(男,38岁)系夫妻,均是四方台镇王家村村民。二人供认:当日12时许为种地备耕,他俩在自家租种地内点火烧荒,由于风大火势蔓延并导致大面积浓烟,最终导致车祸。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主犯宋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王某被取保候审。宋某因此成为今年以来,沈阳市首位因烧荒被刑事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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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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