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法 > 商标保护 > 商标侵权 >
什么是“足以造成误认”?
www.110.com 2010-07-09 14:58

  问:什么叫足以造成误认

  答:“足以造成误认”是指不仅会造成商品产源的误认还包括使消费者产生当事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联系的错误认识。一般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的,就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见1989年10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适用<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2)项规定的答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