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又快来了,维权打假的消息也跟着多了起来。和往年不同,今年的维权队伍中多了一位重量级的人物——昨天,远在大洋彼岸养伤的姚明发表了一份严正声明,向国内形形色色的“山寨姚明牌”宣战。不过,尽管姚明家喻户晓,但他打赢这场维权战役的可能性却不大。
“姚明”多得吓人
俗话说,树大招风,自从姚明登陆NBA的那一刻起,围绕在姚明身边的商业纠纷就没消停过。现在敢不经授权就大摇大摆用姚明形象做广告的人少了,但挖空心思打“擦边球”的人多了。据统计,现在在市场上光篮球、运动鞋、服装类的产品中,就出现了“姚明”、“姚明一代”、“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姚YAO”等花样繁多的品牌。此外,还有人以“姚明”作为企业字号在境内外成立公司,如“姚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姚明体育用品(国际)有限公司”等等。
面对如此众多的山寨品牌,就连姚明自己也被吓了一跳。无奈之下,姚明在昨天发表了一篇措辞严厉的声明,他在声明中称:“我从未授权给除锐步之外任何其他运动服装、鞋类企业利用个人肖像进行商业推广。本人特提醒社会各界,在购买上述产品或参与类似经营活动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损失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小巨人防不胜防
事实上,有着精明商业头脑的姚明可没这么傻,早在2006年,“姚之队”就为他在国内申请注册了12大类24个商标,覆盖了衣食住行玩等方方面面。每种大类中都用中文字样“姚明”和拼音字样“YAOMING”分别保护起来。可即便如此,姚明的这种“自我保护”行为也显得微不足道。我国的《》规定所有产品和服务一共分为45个类别,具体的商标种类更是数不胜数。姚明申请的这24个商标只不过是九牛一毛。比如,广东紫金县一位姓肖的就在前几年注册了“姚明”牌啤酒。这类商标属于第32类“啤酒、矿泉水、果汁等无酒精饮料类”。姚明已经在该类商标上注册了部分商标,但偏偏漏掉了啤酒,结果就被人钻了空子。
这还仅是直接用“姚明”当商标的,如果算上前面说的那些打“擦边球”的品牌,范围就更大得没边了。比如注册“姚明正大”品牌的是泉州福建正大集团。对于自己的行为,福建正大集团的销售经理陈贤宝解释得入情入理:“我们几年前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姚明正大’的商标,虽然到现在还没有批复,但能用这个牌子,经营上也都手续齐全,不会有侵权问题产生。我们使用的仅仅是‘姚明’这两个汉字,而不包括他的肖像。”
《商标法》亟待修改
去年奥运会期间,郭晶晶、刘翔、马琳等奥运冠军就被多方抢注,博尔特、菲尔普斯等外国明星也未能幸免。打“擦边球”的商标更是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地步:“泻停封”牌止泻药、“赵本衫”牌服装、“流得滑”牌修正液、“沙宝亮”牌喉宝……更为要命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这些商标都可以通过合法手续注册成功,名人想维权都不可能。
现在,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秦希燕就提出了修改《商标法》,保护名人权利的建议。“现行立法没有明确禁止挖空心思打名人的‘擦边球’行为,我们应该在《商标法》中增加对名人姓名权的特殊保护条款,即未经名人允许的前提下,不得以名人姓名注册商标。”不过,就连秦希燕本人也承认,即便《商标法》作出了相关修改,名人维权的道路很难走得通,毕竟由主管机关在审查时直接采取否决措施是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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