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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遭遇商标尴尬
www.110.com 2010-07-08 16:34

  自己公司的商标与其他公司的商标真的那么相似吗?自2003年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从2003年开始,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开始了全球,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海外商标注册不断遭到异议,认为侵犯了其他公司的商标权。

  2009年10月23日,英国高等法院判决书裁定,驳回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三一的诉讼请求。

  “英国高等法院的这个判决意味着三一在英国的商标侵权纠纷到此结束,三一在英国进行商标注册的成功性大幅增加。”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部律师任玉龙告诉记者,打这个官司是向世界发出声音,中国的企业同样重视商标、重视知识产权。

  创始之初商标就曾被异议

  质疑三一集团商标的是大名鼎鼎的戴姆勒-奔驰公司。

  2006年,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英国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为文字“SANY”与其三个“1”的图形标识组合。

  就在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期间,戴姆勒-奔驰公司提出了异议。

  2008年5月,戴姆勒-奔驰公司提起诉讼,认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与奔驰公司的三叉星商标近似,会导致混淆;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logo仿冒奔驰商标;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不公平地利用了奔驰公司的商标优势。

  两个公司的商标侵权官司就此展开。

  直到今年1月前,双方一直处在搜集证据、交换证据的阶段。任玉龙告诉记者,10厘米厚的活页夹子,他们就用了6大本,都是证据。

  10月23日,英国高等法院下发判决,认定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侵权,没有不公平利用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商标优势。

  11月,按照英国法院的程序,英国高等法院召开此次判决的听证会,双方都表示不上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英国的商标注册获得了正式批准。由于进行了侵权诉讼,戴姆勒-奔驰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了三一商标注册的异议程序。在诉讼结束后,需要重新启动这个异议程序,由英国专利局对异议进行最终的裁定。之后才能决定三一的商标是否能正式注册。

  任玉龙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英国方面的通知,“尽管商标纠纷还没有完全结束,但有了英国高等法院的判决,三一很有信心,在英国注册商标的成功机会增大了很多。”

  就商标权纠纷一事,戴姆勒-奔驰公司向记者发来邮件表示:戴姆勒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我们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发现并解决问题。我们倾向于友好解决侵权问题。但是,如果证据确凿,我们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对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来说,戴姆勒-奔驰公司对其商标的异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1989年三一初创的时候,戴姆勒-奔驰就曾在中国与三一打过商标侵权的官司。

  “奔驰在国家商标局对我们提出过异议,最终走到了法院,双方达成了和解,允许三一使用自己的商标。”任玉龙告诉记者,当时的三一刚起步,实力不足,耗不起,还没有能力把触角伸到国外去。

  随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其业务不断拓展,在国内也完成了45类全系列商标的注册,“三一”商标还获得“中国”称号,获得特殊保护。

  2003年,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国际化步骤,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开始申请商标的注册,其注册的商标主要包括包括文字“SANY”商标、图形商标和二者组合的商标。

  文字商标的注册很顺利,但其余两种商标的注册麻烦不断。

  “经过国内的官司后,戴姆勒-奔驰公司就一直关注三一的发展。三一开始大范围注册后,奔驰就在很多国家提起异议或者诉讼。行政官司已经打了几十个了。”任玉龙说,从行政程序和法律程序总体看,三一胜出的多一些。

  应对这样的商标权纠纷,对三一来说是耗资巨大的投入。

  “从2008年5月到现在,三一的律师费已经花了70多万英镑。”任玉龙说,再加上申请注册的费用、行政诉讼、复审程序,总共已经花费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三一是奔驰的客户,每年要从奔驰采购至少上千台底盘。即便是这样,奔驰还是会到处提异议,他们认为是商标权受到了损害,担心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弱化。”任玉龙说,在品牌这一点上,其实奔驰和三一的价值观是一致的,都重视自己的商标和品牌。

  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商标权纠纷频出

  近几年,随着中国企业的逐渐成长壮大、走出国门,其在商标权上与国外企业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2005年3月,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斡旋下,青岛海信集团通过和解的方式从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拿回了“Hisense”商标所有权,结束了长达6年之久的商标侵权纠纷。

  “Hisense”是青岛海信集团1993年在国内注册的商标,1999年1月5日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但有意思的是,当年2月25日,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在德国申请同样的商标获得注册。

  这样的举动使得青岛海信集团进入欧洲的计划全面受阻。当海信集团向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提出要回“Hisense”商标所有权时,对方一度开出了4000万欧元的转让价。

  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王致和”这个中华老字号。2006年,王致和集团突然发现,自己的商标居然在德国被当地一家公司注册了。直到2009年,王致和集团才通过司法程序要回了这个商标,企业因此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

  与这些企业不同,还有一些国内企业在走出国门的时候发现,由于设计问题,自己原本的商标在国外早已是被注册过的商标,从而不得不重新设计新的商标。

  联想的“Legend”商标在2003年被“Lenovo”替换。前者已经被联想集团使用了19年,价值200亿元。尽管联想集团表示,换商标是因为原有的商标已经很难涵盖联想的全部,但从更现实的层面看,正是由于“Legend”商标早已在很多国家被注册,如果联想要拓展海外业务,商标权将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程艳告诉记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一个企业的商标如果要获得国际保护,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各个国家进行注册。而国内企业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除了意识还有待提升外,在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上与国外大公司差距很大。作为企业,不应该在遭遇诉讼时,才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而更应该在商标创设之初,就能够进行战略上的思考和部署,这样对于将来的经营,无论是“正名”还是“维权”,都可以更加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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