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绿源”字样和“Luyuan”拼音标志,连销售门店的装潢也与绿源电动车的销售门店格局几乎一样。这种山寨版绿源电动车行让人难分真伪。近段时间,嘉兴南湖法院审理了一起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公司”)提交的起诉,被告为“时代绿源”电动车的经销商和生产商。
10月底,浙江品牌绿源电动车公司向嘉兴南湖法院起诉的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东海车辆厂侵权案开庭审理。
今年6月,绿源公司广西经销商徐先生向总公司举报,他发现广西玉林市时代绿源电动车行售卖一种仿制绿源公司的电动车,有恶意竞争行为。今年8月,金华绿源公司多次派人赴广西玉林市调查,当月13日,委托玉林市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证实时代绿源电动经销商店面外观装潢与绿源公司的店面非常相似,格局几乎一 样。销售的电动车都突出使用绿源公司的商标“绿源”和“Luyuan”,而时代两个字却放在不起眼的角落。其宣传资料上也突出使用“绿源”。
经过调查,证实时代绿源电动车是由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东海车辆厂生产的。据了解, “时代绿源”商标是在2005年7月份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权人系王水法。广西玉林市安天电动车销售部得到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东海车辆厂的代理授权,在广西玉林市开设“时代绿源”电动车行。到今年6月份,广西玉林市安天电动车销售部得到油车港东海车辆厂的代理授权,在广西玉林市开设时代绿源电动车行,一些店内经销人员称,这些电动车是绿源公司出口用的海外款,误导了消费者。
今年8月底,绿源公司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时代绿源”电动车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但对方一直没有给予明确答复。
9月份,绿源公司提起诉讼,将时代绿源电动车的经销商黄某和生产厂家业主戴某告到嘉兴南湖区法院。绿源公司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在所生产、销售的电动车上不得突出使用文字“绿源”和拼音“Luyuan”,销毁有关侵权的宣传资料和标志,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嘉兴市南湖法院经过审理已经认定被告违反了《》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侵权。具体案情法院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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