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提升和国际化进程的纵深推进,我国公民、企业的市场意识特别强烈,特别是关于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浓。一些企业或个人,在开展商业运营过程中,往往为自己的企业、产品设计商标名称、图文标识,并且热衷于把他们注册成商标,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样,一些产品的包装由于设计独特、新颖、实用,也被所有权人、创始人申请专利,寻求专利保护。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权同属于工业产权,两者分别受到《专利法》和《》的保护。
两者的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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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
外观设计是一种产品装饰,而商标是一种区别性标志。
2.程序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不经过实质审查,如果他人在专利申请时或者专利权获准后提出早于该项专利而公开使用的证据,则该专利会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注册商标必须通过实质审查,经过异议期才能得到专有权、专用权,其审查程序较严格。
3.期效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为10年,不可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但是,目前,在这方面,存在一些误区,或假冒侵权、抢注等不当行为。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那么,企业、个人在开展商业行为活动中,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寻求自我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
如何避免走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 1.拒绝抢注
依法保护自己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搞恶意抢注。
2.正当拥有
一些企业设计时,委托非专业设计机构,特别是对商标法律法规不熟悉,容易造成委托企业的形象侵权或无法注册。这是一种资源重复浪费。
企业在设计标识时,必须根据自己的企业、产品,设计独特的形象标识、产品包装,设计时必须考虑所设计形象标识的独立性、可注册性,获取权益、专利权益。
受到侵权如何寻求解决?
在实践中,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于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又可以作为装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因此,出现了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问题。那么,受到侵权如何寻求解决?
1.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
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即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的,可以通过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注册不当法律程序撤销已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可以通过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依照撤销专利或者宣布专利无效法律程序取消专利权。
2.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如果该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先于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期,在该外观设计专利被撤销或者宣布无效之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商标法》,及时对案件进行处理。
3.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根据双方的权益,通过沟通、协商,实现共识解决。
4.司法途径。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当然,这是最后的招数。须谨慎选择。
近年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逐渐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企业海外竞争力的重要因素。9月10日在厦门召开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与会代表就中国企业在国外如何推进知识产权维权、如何维护我国企业利益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政府发力推动海外维权
今后如果中国的企业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纠纷,中国政府可以发挥的作用或许能够变得更大些。
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尚明透露,商务部正在积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为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更全面的服务。
尚明表示,商务部已启动这项机制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将以政府为主导,由企业、行业中介组织、研究部门和驻外经商机构共同参加,根据企业规模、性质的不同,该机制的援助作用也不尽相同。对于中小企业,该机制的目标是扶持中小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注册申请和维权,促使企业树立“产品未动,知识产权先行”的观念,避免无权可维的局面。而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中型企业,该机制将协助其进行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
他表示,对于中国企业和行业关系较大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海外维权机制将予以积极协调,今后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热线和监控体系,利用驻外经商机构的资源,拟选取20个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热线和监控体系。
此外,该机制还将考虑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注册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服务提供支持,建立评估、选择、跟踪和监管体系,对象是具有创新、品牌和国际开拓潜质、实力的企业,和涉及中国知识产权重大利益,或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纠纷。
商标维权是重中之重
商标是企业打开、占领国际市场的有力武器,但是运用不当、保护不力,就会成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拦路虎。中国企业加强商标的国际注册是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的重中之重。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监管处处长程萌说,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是维护自身权利,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前提。近几年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中,大量商标在海外被抢注,这是企业需要频繁进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的最直接原因。
数据显示,中国自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来,以中国为原属地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不断增加,从1989年的4件增加到2006年的1416件。但是,与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相比,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比例还很小。2006年以中国为原属地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量仅为当年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的2.2%,其中有名的商标更是凤毛麟角,这与中国的对外贸易规模相当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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