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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之加强商标权保护
www.110.com 2010-07-08 16:36

 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案件近日尘埃落定。经裁定,“解百纳”这一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国内葡萄酒市场的10年混战终将结束。

 
  “解百纳”商标的6年之争,带来诸多启迪。

  启迪之一,企业被侵权时,应坚决主动维权。1998年以前,市场上生产“解百纳”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后来,不管是小厂还是大厂都打出了“解百纳”的牌子,甚至洋品牌也期望借“解百纳”的知名度打开中国市场。国内葡萄酒市场因此乱成一团,林林总总的“解百纳”不下30种。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为了不让70年的“解百纳”蒙羞,而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张裕选择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张裕之胜鼓舞了众企业维权的士气。就国内目前状况来看,虽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之路已经走了近20年,但一些企业被侵权时仍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或简单制止,或听之任之,或息事宁人。2007年,江苏省工商部门查处了1242件侵犯专用权的案件,而被侵权企业诉诸法院、寻求民事赔偿的仅有70件。不少企业认为和争议牵扯了太多的精力,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干脆放弃。

  启迪之二,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不能只停留在嘴上。“解百纳”之案凸显的,正是企业因商标战略意识薄弱暴露出来的隐患。张裕遭遇的“解百纳”之争,某种程度上是其自身造成的。虽然,它早在1937年就生产出了“解百纳”这种酒,但几十年来,一直只是作为酒的一个品种在售卖,却没有正式注册品牌。等到别的企业都来卖“解百纳”了,才醒悟过来。同样,据我省对45家驰名、企业的调查情况来看,明确将商标上升到企业战略进行组织实施的仅有4家。可以说,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轻视,对知识经济的陌生,在企业界是一种令人扼腕生憾的普遍现象,企业普遍对看得见的有形资产比较重视,而对左右市场竞争成败的商标等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却缺乏认识,企业的生产经营理念仍停留在工业经济时代。

  张裕这一番“解百纳”6年之争的波折,堪称教训、令人警醒:创造了一种好产品,要想获得长期效益,就一定要通过品牌化把它保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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