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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亚舟”被指侵权遭500万元索赔
www.110.com 2010-07-08 16:36

日前,河北教育出版社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数码学习机行业又一巨头——创新诺亚舟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新诺亚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索赔500余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河北教育出版社诉称,自2003年起,创新诺亚舟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新诺亚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九款“诺亚舟”网络学习机 及网站上使用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义教课标实验教科书的小学、初中、高中三部分的22本教材。被告还将上述教材的插图和单词组合成动漫词汇、动漫短片在网站上 传播,以“左右脑联动”、“动漫学英语”的词句,为“诺亚舟”网络学习机进行商业宣传。同时,被告还将其他教材、教辅以河北教育出版社教材、教辅的名称在 网上传播,使人误解就是河北教育出版社的教材、教辅。此外,“诺亚舟”又将该公司网站的下载中心建立链接至河北教育出版社网站,实施不正当竞争。
    原告律师认为,“诺亚舟”严重侵犯了河北教育出版社著作权,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和北京市王府井书雅文化服务中心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在销售过程中提供 下载服务,帮助被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致歉,赔偿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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