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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官司打出个“驰名商标”
www.110.com 2010-07-08 16:36

浙江康恩贝公司最近在武汉打赢了一场官司,还被法院依法认定为“中国”。记者昨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武汉康恩贝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去年7月,武汉康恩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了一种叫“爱巢男人”的咖啡产品,并在浙江金华等地市场上销售。武汉这家公司产品外包装上的“康恩贝”字样特别突出,不仔细看,还以为是金华康恩贝公司生产的。为此,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将武汉康恩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受理此案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后认为,这是一起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引发的侵权案件。
  法庭上,浙江康恩贝称,为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公司于1990年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康恩贝”商标。2001年,浙江康恩贝将注册在第5类商品上的“康恩贝”中文、英文、中文与图形组合给康恩贝医药,后投入巨资进行产品宣传和市场推销活动。浙江康恩贝称,武汉康恩贝侵犯了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此,武汉康恩贝认为并不构成侵权。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必要对涉案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若不作出驰名认定,原告康恩贝医药公司的合法利益就不能得到全面保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合议后判定,“康恩贝”为驰名商标,武汉康恩贝应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带有“康恩贝”字样的宣传资料及产品外包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可通过4种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一是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二是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三是向市(地、州)以上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工商部门经审查后逐级上报到商标局,由商标局作出认定;四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
  湖北楚风德浩律师事务所李克举律师说,浙江康恩贝的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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