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期限 姜堰法官调解一起(2)
www.110.com 2010-08-13 16:01
经法官多次往返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被告某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补偿原告滕某70000元。滕某不得就本案所涉再向被告主张任何权利。至此,一件矛盾激化且又法无明文规定的案件,经承办人的努力调解结案。
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辨析
-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完善—《工伤保险条例》修
- ·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否超过时效
- ·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否超过时效
-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上班期间失踪 宣告死亡后亲属申请工伤认定被驳
- ·工伤认定申请不被受理 环卫女工告赢劳动保障局
- ·单位职工是否可申请工伤认定
- ·48小时抢救无效是否可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申请(交通事故)需提供哪些材料?
- ·劳动部门口头拒绝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违法
- ·连云港宣判一起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 ·关于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 ·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受理
- ·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受理
- ·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 ·试用期内砸伤脚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
- ·申请工伤认定莫超一年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