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既要强调其作为一般民事主体所应享有的平等权利的确认和回归,同时更应当强调其作为特殊弱势群体应予倾斜性政策保护,包括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对农业补贴范围完善补贴标准和办法等。特别是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在本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用大量篇幅阐述三农问题,提出要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正确的路径选择,更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
政府工作报告给我们的启示之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条件是必须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把解决民生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如果说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较低水平和改革开放的初期,发展经济还具有某种目的性价值的话,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发展经济就仅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不具有目的性价值。换言之,发展经济只是改善民生、增进社会福祉的一种手段。只有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持久动力,才能实现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政府工作报告给我们的启示之二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农民是弱势群体;而居住上的分散性和组织上的松散性,使农民权益较易受到侵害,权利救济能力也非常弱。因此对农民,既要强调其作为一般民事主体所应享有的平等权利的确认和回归,同时更应当强调其作为特殊弱势群体应予倾斜性政策保护,包括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对农业补贴范围完善补贴标准和办法等。特别是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鉴于中国目前的城市化进程主要是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廉价征收而实现的,而农民既无法挑战政府对土地出让价格的垄断地位,也无法从城市发展中获得利益。为此,一方面应在土地征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和严格征用程序;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应将土地收益中的一部分通过某种方式返还给被征地农民在内的社会公众。值得欣慰的是,本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土地出让收益应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目的是通过让度土地收益的方式,实现城市对农村、工业对农业的必要反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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