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努力克服多种重大自然灾害与困难,努力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就业岗位和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
今年前7个月,我国城镇新增就业75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2%;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9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2%。截至6月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13540万人,同比增加743万人,增长5.8%。
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65元,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528元,实际增长10.3%。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
同期,城镇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1029万人、24907万人、12010万人、13025万人和8452万人,比上年底分别增长982万人、2596万人、365万人、852万人、677万人。
全国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2267.7万人和3749.9万人。农村低保正向“应保尽保”迈进。截至3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1.05%,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宏观调控与扩大就业政策紧密结合
为保障就业,国家颁布和实施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规范劳资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为促进就业,国务院专门就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发出通知,继续把增加就业规模和控制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宏观调控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为扩大就业,国家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例如,统筹城乡就业,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各地政府还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将因灾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积极实施地震灾区毕业生援助行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失业人员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给予适当补贴和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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