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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发
www.110.com 2010-08-11 16:06

  关键词: 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我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立法包括了五个方面,即:就业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与康复保障、教育保障和服务保障。受整个社会保障立法滞后的影响,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中,应当从立法角度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建立切合残疾人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残疾人就业权的实现。

  残疾人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身体残疾或智力障碍,造成了个人生存和发展中的严重困难。与一般社会成员相比,他们有着特殊的社会需求和生活方式。但他们在人格权利、政治权利、生存发展权利上与其他社会成员是平等的,这是现代文明社会通行的法律和道德准则。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中国残疾人的数量已经达到8296万人,与1987年的5164万相比,增加了3132万人,残疾人口的数量已占全国人口的6. 34%,与1987 年的419%相比,比例也有了上升①。相对世界5 亿多残疾人来说, 8296万的数字是极为庞大的,给中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事业带来了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现状

  中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步。国家不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而且制定了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计划,规定了扶持保护残疾人的政策,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尊重和帮助残疾人的道德风尚在全社会开始逐步形成。

  近年,出台了一系列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政策措施,如1990 年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制定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散布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残疾人保障的各种规定,如选举法、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都有对于残疾人给予特殊保护的规定。尤其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残疾人享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把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作为一项宪法原则予以规定,凸显了中国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与关怀。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国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也越来越好。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目前理论与实务界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主要分为五个方面,即:就业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与康复保障、教育保障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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