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法 > 社会保障法论文 >
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中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透视
www.110.com 2010-08-13 16:13

  摘 要:当前“三农问题”已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重点是农民问题,在农民的所有问题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举足轻重。长期以来在重城轻乡、挖农补工的二元经济结构下,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残缺不全,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政府必须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保护,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问题,曾经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现在又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尽管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和发动,并且20多年来农村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令人困惑的是,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人们已经认识到,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现代化进程。在农民的所有问题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举足轻重,决不能掉以轻心,国家必须把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来考虑。

  一、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1954年提出的,他认为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时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包括“现代的”与“传统的”的两个部门,现代部门依靠自身的高额利润和资本积累,从传统部门获得劳动剩余并取得不断发展。现代城市工业发展起来以后,在市场经济调节下,不断通过对传统农业部门的影响,促使传统部门向现代化部门转化,最终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一元化和国民经济的现代化。由于特殊的政治经济条件,我们走的是一条与众不同的工业化道路,即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用行政干预手段将城乡分开,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实现国家的工业化。结果过多牺牲了农民的利益,大大削弱了农业资本积累、技术革新的实力,窒息了农业的发展后劲。也就是说,在工业化过程中,原有的二元经济结构不仅没有得到改变,而且还被加强了。虽然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对这一非均衡发展模式进行了一些调整,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性质。

  特殊的重城轻乡政策背景和挖农补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所造成的另一个直接后果是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存在的问题是:

  (一)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保障差别过大,形成了一定的利益落差,城乡劳动者的境遇很不平等。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80%的居民住在农村。但是,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层次,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广大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形恰好相反。我国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家庭保障而缺乏社会保障。在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中国农村居民除了依靠家庭保障以外,他们还可以通过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制度而获得集体保障。此外,他们也可以获得依靠集体经济资助的合作医疗。但是,农民的这些保障,无论在保障项目,保障内容和保障水平上,都根本无法与城镇居民所获得的“单位保障制”的保障相提并论。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传统的集体核算制度被彻底打破,农民成为独立自主的经营单位,农民享受的集体经济保障也由此丧失。农民陷入了不得不依靠单一的传统家庭保障的困境。尽管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保障问题上,实际上是出现了后退。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