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意义。”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指出:为了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摆脱困境,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农村低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五保户对象基本实现了集中供养,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助学帮困形式多样,灾害救助及时迅速,民间救助正在兴起。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村社会救助的整体性、协调性和计划性不强,社会救助力度还需加大,社会救助资金保障缺乏,社会救助的基层基础薄弱等等。
分析调研情况,调研组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完善体制机构,构建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民间社会救助组织积极参与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形成功能齐全、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度高、规范透明的社会救助信息服务网络,形成以农村低保为基础,以五保集中供养和灾害救助、医疗援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科技援助为补充,法规完善、资金落实、管理科学、运作便捷的可持续的农村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整合救助资源,形成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合力,做到救助对象统一掌握,救助款物统一发放,救助设施统一使用,救助工作统一协调。要注意在低保的基础上对不同困难程度的人群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救助,真正做到群众需要什么救助什么。特别是对家有重症病人、子女读大学或住房危旧等特殊困难的低保家庭,应追加专项救助,对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孤寡老人、学龄儿童要给于适当照顾,避免顾此失彼和产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不公。
调研组特别指出:社会救助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也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要努力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救助的积极性,要建立“捐赠登记卡”制度,对捐赠业绩突出者授予荣誉称号,对捐赠、资助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把企业和公民参与农村社会救助事业、回报社会作为一个企业、一个公民成功和有爱心的重要标志,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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