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校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全市教育系统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关于救灾工作方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实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救灾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教育系统救灾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情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在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初步灾情的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发生特大灾害的,要及时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市教育局将根据受灾具体情况确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科持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龚 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乐俊富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吴年志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成 员:王烈勋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叶金柱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孝满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胡承忠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余乐海 市教育局政工科科长
黄发超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叶先利 市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唐家印 市教育局机关后勤办公室主任
何鹏翔 市教育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组、募捐工作组、安全防疫组、督导检查组和宣传工作组等5个具体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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