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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对优抚对象还拓展了哪些社会优待范
www.110.com 2010-08-12 11:26

  答:新《条例》在住房、交通、教育、参观游览等方面对残疾军人优抚对象提供了很多社会优待:

  在住房方面,紧密结合目前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新形势,规定对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待遇;对居住农村、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在交通方面,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优先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并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乘坐市内主要交通工具也将享受一定的优待。

  在教育方面,一是明确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录用,这为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就业和学习提供了优惠政策;二是在原有残疾军人和烈士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的基础上,增加了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边远艰苦地区现役军人子女等三类对象,规定了他们报考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优先录取政策,并可优先享受各项助学政策,为这些对象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教育保障;三是增加了现役军人子女在入学入托方面优先接收的优待政策。

  在参观游览方面,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以上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在全国各地施行后,将充实优抚工作的内容,进一步推进拥军优属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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