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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优抚的对象
www.110.com 2010-08-12 11:17

  1、定义:为社会作出过特殊贡献的贡献者本人以及他们的家属。

  2、分类

  (1)优抚对象。是指现役军人家属(包括武装无穷、消防民警)和在乡的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

  (2)抚恤对象。是指对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的抚恤。具体包括: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残废军人。

  (3)安置对象。是指对退出现役的军人安置。

  在我国,主要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等;还包括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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