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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生育保险金获刑十三年
www.110.com 2010-08-12 14:53

  10月25日,以诈骗罪一审被成都中院判 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四川协益社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协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相俊,将390名没有参加保险的生小孩的妇女“招聘”为自己公司的员工,顺利从社保局骗取社保金202万元(本报曾作报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和2003年,李相俊分别成立了协益公司和成都世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世宇公司),这两家公司均靠社保生育险来赚钱。公司由专门的人员收集四川各地没有参加社保的生过小孩的妇女的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伪造一份与产妇签订的用工合同,以该生育妇女是协益公司和世宇公司职工的名义,到社保局办理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社保生育保险的手续,通过社保局审批后,将生育津贴(每个产妇的生育津贴是5020·50元)划到公司账户上,共骗取社保金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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