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法 > 失业保险法 > 农民工失业保险 >
农民工追讨养老失业保险
www.110.com 2010-08-16 16:19

  几名外地来京务工者被劳务公司派遣到医院当护工,因为劳务服务部没有为他们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农民工们将北京真诚洁护劳务服务部诉至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李先生等人是外地在京务工人员,他们起诉称,几人数年前先后到北京真诚洁护劳务服务部入职,后被派遣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从事配送、护工等工作,直到去年底,经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可是劳务服务部一直没有为他们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李先生等人集体向西城区社保中心投诉未果,提起劳动仲裁又没被受理。 李先生等人认为,依据《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规定,单位应该补偿他们多年来的养老和失业保险金。

  劳务部代理人表示,在2001年《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后,有些农民工不同意从自己的工资中扣缴保费,包括起诉的一些农民工。劳务部曾为起诉的几名农民工中缴纳过一些养老和失业保险,但2005年3月,北京市又有文件说要为农民工现行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没有要求捆绑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因此单位就没有再缴纳。代理人说:“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但外地农民工当初一分钱不交,现在就要直接从单位领走保费,这是对社保政策的误解,是对其他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农民工的不公平。我们同意给他们补缴养老和失业保险,但不同意用现金补偿。”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