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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监督
www.110.com 2010-08-13 16:56

  社保基金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我们在监督指标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社保基金偿付的需要,同时考虑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对基金营运监督指标的设计,没有先例可循,可按照考核资产状况的惯例,从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三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笔者提出以下设想,供同仁探讨:

  1. 备付金指标。备付金是指存于国有商业银行用于预备未来短期内支付需求的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基金之和的备付金指标,可设计为不低于前两个月的偿付额,用公式表述为:某险种备付金大于等于前第一个月偿付总额+前第二个月偿付总额。当然,银行存款的存期要科学安排。

  2.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方向的监管指标。社保基金结存总额扣除各险种备付金之后,可以考虑参与投资营运。这里提到的几个概念可以用公式表述如下:

  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总额=历年各险种基金滚存结余额+当年征集收入-当年偿付支出+基金当年各项收益(当前主要是国债、存款等利息收入)。

  可参与投资营运的社会保险基金数额=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总额-各险种备付金。

  对可参与投资营运的社保基金,可根据西方国家近百年的经验和我国目前经济走势、经济结构和金融风险的分布,来设计监管指标。建议考虑以下因素:

  (1)债券比例。前面论述到,国债、副省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较小,特别是国债,风险度为零,其流通性仅次于银行存款,并随时可以到国债市场交易变现,且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笔者主张,可参与投资营运的社保基金购买债券的比例不应低于40%,而且绝大部分尽可能购买国债;在基金购买力超过国债供应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量购买副省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债券。

  (2)资本市场比例。购买股票有可能收益最高,如果决策准确,又赶上上涨行情,年盈利率翻番的情况也确实在中国股票市场出现过。但常言道“高风险、高回报”,这种可能出现的高回报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原投资总额市值损失80%以上的情况也同样在中国股票市场发生过。因此,根据保值、增值的原则,不可不为,亦不可胆大妄为;应贯彻审慎的原则,不管托管机构的金融技巧应用能力有多高,研究判断能力有多强,笔者主张在这方面的最高投资比例不宜超过30%。

  (3)投资国家基础设施项目的比例。前面对此进行了论述,但此类投资最大的问题是流通性较前类投资相对差一些。一旦遭遇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基金的保值、增值则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建议在这方面的投资应控制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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