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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www.110.com 2010-08-13 16:51

(1)单位应当为你交这期间的养老保险,必要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由企业破产法这一规定也可以看出,即使单位破产,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也要优先清偿。

(2)由于单位原因,而不是劳动者个人原因(如提出辞职),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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