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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医疗保险水平稳步提高
www.110.com 2010-08-12 16:23

  被列入我市2009年“10件便民实事”之一的提高农民医疗保险水平工作,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目前进展顺利,农民医疗保险水平稳步提高。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稳定社会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东营区、河口区区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90元,广饶县、垦利县县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82元,利津县县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80元,均已列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

  我市着力提高农民大额医药费补助标准,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市级财政救助资金由原来的42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县级财政救助资金由原来的按辖区参保农民人均2元提高到4元,均已列入各级财政预算。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参加农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负担,已列入市级财政年初预算。

  为完善农民医疗保险经办网络,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医疗保险补偿方案的意见》,印发了《关于提高农民医疗保险水平实施方案》。截至7月底,东营区对165家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考核,举办了全区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班;河口区新农合经办网络建设已完成;广饶县新农合经办网络软硬件调试已完成,新建服务站已联网,标准化村卫生室将于10月底前完成联网;垦利县已有54处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卫生部门网络终端对接;利津县已对10处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3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34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联网,实现了网上审核、补偿、监管和信息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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