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法 > 医疗保险 > 商业医疗保险 >
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优先选择定额给付
www.110.com 2010-08-12 16:10

  很多有社保的人都认为,与医疗相关的一些费用都可以得到社会保险的补偿,实际上,一些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等都无法得到补偿,这些费用都需要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弥补,该怎样购买商业险呢?

  大众理财顾问案例:刘先生是国有大型企业员工,除享受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外,还投保了商业住院医疗保险。刘先生2009年3月份因病住院,各项医疗费用共计5,000元,另外花去营养费、护理费等1,500元。社会医疗统筹支付了3,000元,刘先生本人现金支付3,500元。

  刘先生出院后,持住院期间医药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明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用2,000元,而营养费、护理费等1,500元没有得到赔付。对此,刘先生不解,他想知道投保了商业险为何不能得到赔偿?

  两个险种可赔付

  医疗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需治疗时提供经济上的保障,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所花医疗费用,避免或减少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

  首先需要明确两个概念,商业健康险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前者指为被保险人提供各项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其中医疗费用通常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治疗费、手术费、药费、住院床位费等,它为其中一项或若干项的费用埋单。后者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约定的金额。

  人身保险合同分为定额保险合同和补偿性保险合同。人的寿命和身体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人寿保险合同大都为定额给付型。而医疗保险等报销医疗费的险种属于补偿性。

  医疗保险与一般人寿保险的性质不同,是一种损失补偿,不能重复报销。确切地说,医疗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围,属有限责任,被保险人不能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从中获利。因此,除定额医疗保险外,赔付金额应在保险额之内且最高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即医疗费用是可以通过计算来赔偿的。

  根据其性质,保险人只能负责被保险人的实际医疗费用,且不允许被保险人额外受益。医疗保险的关键因素是治疗,所以完成了治疗的过程就实现了医疗保险的目的。保险公司只是在保险额度内承担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凡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任何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亦不承担支付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只能赔付刘先生在住院期间实际花费的各项医疗费用剔除社会统筹支付之后剩余的各项医疗费用2,000元,而营养费、护理费等都不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列。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