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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市范围内医保联网
www.110.com 2010-08-12 15:53

  从今天起,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费用可以直接在就医地报销,不用像以前那样为报销费用在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往返奔波了。

  市劳动保障部门昨天明确,可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对象为: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在职、退休人员。苏州大市范围内,已办理居外手续的参保人员今起可在参保地进行申办。

  凡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妥申请登记后,可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选择就医。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用现金结付医疗费用,然后凭病历发票等相关就医资料至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可按“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进行审核结付,即医疗保险政策待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医疗费用按就医地的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审核结付。

  但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市区统筹范围因与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地域靠近,将不实行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即参保人员的参保地和居住地均在市区(含七区)范围内的,不列入异地就医的实施范围。另外,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结算登记手续后,不能同时再在参保地进行划卡就医和零星报销。

  为尽早实现全市医保联网结算,此前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大力组织专业软件开发,经过近半年不懈努力,在大市范围终于可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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