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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类型
www.110.com 2010-08-12 16:27

  自19世纪80年代德国颁布第一个疾病保险法以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世界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据有关资料统计,至1995年,全球共有105个国家实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其中,12个国家的制度仅针对生育保险,其余93个国家建立了既有疾病保险又有生育保险的医疗保险制度。

  从各国实行的医疗保险来看,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保健服务型,即所有国民,不论贫富均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医疗和保健服务;二是医疗保险型,是指当劳动者及其家属生病时,由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提供医疗服务和承担费用。从医疗保险费用给付方式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来看,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四种类型:

  ⑴免费型国民医疗保险,典型者如英国、瑞典。英国于1946年制定《国民健康保健法》,对全体国民实行免费医疗。国民保健服务以全民为对象,包括预防、医疗和康复等服务,没有最低条件的限制。医疗服务由与国民健康服务局签订合同的医生或牙医提供,由国民健康服务局提供费用或由公共医院支付。国民没有任何条件限制,均可免费享受国民保健服务。

  ⑵现收现付型医疗保险,典型者如德国、日本。德国现行医疗保险法律依据是1989年1月1日起生效的《社会法典》第5卷的医疗卫生改革法,该法主要规定了法定医疗保险制度。德约90%的人口属于法定医疗保险范围,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来承担,费率大约是雇主员工资的13.5%,由雇主和雇主员各承担50%,保险费实行现收现付,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与缴费水平无关,享受的医疗待遇也不受缴费多少的影响。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预防疾病、疾病的早期诊断、治疗疾病、医学康复、支付医疗津贴、支付丧葬补贴等。

  ⑶个人积累型医疗保险,典型者如新加坡。新加坡于1955年开始实施中央公积金计划,其中就包括医疗保险。该制度完全实行个人积累的模式,由雇主和雇员按月依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并存入不同的账户,公积金分别有三个不同账户:普遍账户、医疗储蓄账户和特别账户,医疗储蓄账户的存款最高限额为19000新元,超出限额的缴费自动转入普遍账户。医疗储蓄主要用于支付雇员及其家人的往院费用,其中包括病房费、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等。

  ⑷混型医疗保险,典型者如美国。美国实行了国家医疗救济助与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的模式,即对一部分人实行国家医疗救助,而对一部分人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来说,对于在职的雇员实行医疗保险制度,而对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贫困者和严惩的残疾人员,实行政府资助的国家医疗救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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