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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卡卡内金额的说明
www.110.com 2010-08-12 16:33

  学校教职工:

  我校已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黑龙江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省直医疗保险卡和就诊手册,到任何一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诊或购药。根据相关政策个人医疗保险卡中划入金额不同,现将具体划入办法说明如下:

  1、在职人员:

  缴费基数项目:职等、津贴、工作津贴、教贴、护贴、特贴、提资、妇卫、优安、房贴(2005年缴费基数以2004年10月份工资为标准)

  扣缴金额:2005年1月份工资中一次性扣缴大额医疗费补助保险36元,每月工资中扣缴本人缴费基数的2%。

  划入医保卡金额:45岁以下(含45岁)的职工为本人缴费基数的3.1%;45岁以上至退休年龄的职工为本人缴费基数的4%;为解决医疗保险启动初期个人帐户资金积累过少的问题,学校连续三年给予补贴,2005年1月份一次性划入医保卡补贴金额为2004年10月份工资应发工资额减去补发工资额。

  2、退休人员:

  缴费基数项目:工资、生活、工龄、护贴、科贴、副食、洗理、津贴、劳模津贴、特贴、保健、房贴、工作津贴、生补、新增、补贴、护理(2005年缴费基数以2004年10月份工资为标准)

  扣缴金额:2005年1月份工资中一次性扣缴大额医疗费补助保险36元。

  划入医保卡金额:本人缴费基数的5%;为解决医疗保险启动初期个人帐户资金积累过少的问题,学校连续三年给予补贴,2005年1月份一次性划入医保卡补贴金额为2004年10月份工资应发工资额减去补发工资额,低于退休人员2004年10月份平均工资(1580元)按1580元划入医保卡。

  特此说明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0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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