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自1995年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制度8年多来,镇江市医疗制度改革一直是在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和发展。在各界领导悉心指导下,经过不懈努力,一个新型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运行平稳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达到试
点目标。
1 改革成效
(1)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几年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参保率一直保持在92%以上,市区职工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目前城镇职工参保率已达99.5%。
(2)基本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运营良好。自1998年起,已连续5年实现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的“双结余”。8年来,全市共征缴医保基金22.22亿元,支出20.33亿元,累计结余基金1.89亿元。其中市区8年累计结余基金1.47亿元。
(3)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医改前我市职工医疗费用年均增幅约为33.4%,医改后,增幅始终控制在12%左右,基本与我市国民经济的增长保持同步,同比计算8年共节约医疗费用支出近10亿元。2002年后,医疗费用控制更趋合理,全市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比上年仅上涨8.8%。参保人员门诊均次费用66元,住院均次费用3797元,住院床日费用250元,药比为43%,低于江苏省同期平均水平,实现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
(4)费用支出结构合理,个人医疗负担相对适中。以市区医疗费用支出结构为例,参保人员全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中社会统筹基金约占总费用的44.1%;个人账户约占总费用的39.1%;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仅占总费用的16.8%。个人医疗负担相对适中,比较合理。
(5)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保障,社会认同度高。据评估调查,医改后职工的2周患病就诊率为84%,比医改前提高10.2%;需住院而未住院率从医改前的1.94%下降至0.15%。参保职工健康水平也明显提高,2周患病率为9.7%,比医改前下降了13%。由于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较好地保障,职工对医疗保险制度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逐年提高,已达96.1%,比医改前职工对公费医疗的满意度提高8.3%。
(6)多层次医疗保险发展势头喜人。目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个体从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灵活多就业人员、乡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各类社会人员明显增高。参加住院医疗统筹的职工占市区总人口的54.6%。
(7)困难人群的医疗需要得到较好的保障。困难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按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市直困难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解困金全额缴纳。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由救助基金为其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年个人自付3500元封顶和低保人员年个人自付1000元封顶及大病高额医疗统筹报销上不封顶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体参保缴费难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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