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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及技术法规标准介
www.110.com 2010-07-26 15:17

  日本是发达的水产大国,其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有比较健全的机构、法规和技术体系,有一定的独到之处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本文概要介绍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现状和技术法规体系,希望能对提高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所帮助。

  一、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的现状

  1、组织机构

  日本政府涉及水产品质量及安全卫生的管理机构有内阁府下属的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等部门。在发生疯牛病及进口蔬菜残留农药等问题后,日本消费者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关心增强,迫切要求政府加强行政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2003年日本政府宣布正式设立一个对所有食品进行安全评估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便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事务进行管理,并“公正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科学评估”。从机构来讲,日本政府对水产品质量及安全卫生是一个多头管理的格局,但在管理职能方面又各有侧重。

  2、职能分工

  (1)农林水产省。日本农林水产省负责水产品质量及安全卫生的有水产厅和消费者安全局。水产厅负责水产品经营、加工与流通;资源保护、管理;渔业生产监督、指导等,着重行业生产管理。消费者安全局侧重于消费者利益保护,主要有产品规格标识;价格对策;水产食品安全;水产品生产过程风险管理;风险通报等。农林水产省内新设立“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小组”,负责应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该危机管理小组主要由消费者安全局负责食品安全的官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危机小组将负责搜集信息、研究和制定应对方针,并指导实施。建立了农林水产省内预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联络体制。

  (2)厚生劳动省。厚生劳动省设有医药食品局,医药食品局内设食品安全部,该部主要负责食品的安全性。在防止食物中毒的同时,制定食品的各种卫生标准,采取重要对策来确保每日食用食品的安全。

  (3)食品安全委员会。2003年7月1日,日本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经长期酝酿,正式成立。由科学家和专家组成的独立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有7名委员组成,由政府任命担当大臣,设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和一个专门调查会。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能:一是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负责自行组织或接受农水省、厚生省等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咨询,通过科学分析手法,对食品安全实施检查和风险评估;二是对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要求风险管理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三是风险信息沟通与公开。以委员会为核心,建立由相关政府机构、消费者、生产者等广泛参与的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并对风险信息沟通实行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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