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法 > 重要食品安全 > 婴儿食品安全 >
我国婴儿食品安全堪忧
www.110.com 2010-07-26 15:30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驻中国代表处代表伍德琛日前表示,中国出生4个月内的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已从1998年的76%下降到了目前的64%。

  母乳不仅包括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各种营养,还含有帮助身体组织发育的生长因子和抵抗感染的抗体。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项所谓“高科技”产品能够完全替代它。然而,一些生产婴儿食品的公司,正在以与国际相关规则相悖的方式,不遗余力地在中国推销着他 们各自的母乳替代产品,打擦边球,甚至公然违规。有这类违规行为的既有著名的国际公司,也有知名的中国公司。

  日前,卫生部妇幼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婴儿食品行动联盟(IBFAN)联合公开了一项检测结果,中国婴儿食品的健康和安全问题,面临着异常严峻的挑战,年初的安徽阜阳奶粉事件,其实只是众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

  世界卫生大会于1981年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敦促各国政府予以采纳并建立相关立法,以确保婴儿奶粉的销售和发放不扰乱对母乳喂养的保护、支持和促进。为响应这一号召,中国六部委共同制定了中国的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并于1995年开始生效。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营养处法律官员大卫·克拉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管理办法尚存在很多弱点和模糊不清的地方,中国实施管理办法的部门责任不清,缺乏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缺乏对条例的理解和解释条例的相关专业人员。”

  戴耀华女士表示,在巴西、越南、老挝、孟加拉、印度这些同样是发展中国家,婴儿食品的厂商就不敢这么做,因为他们政府在这方面管理得非常严格。而在我国,如果我们的政府现在能对此事足够重视,并且采取更为坚决的措施,对违规者予以坚决的处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