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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成人后不听话 养父母主动解除收养关系
www.110.com 2010-08-17 14:07

收养一子期望孝敬,然而养子长大后在老人眼中却是一个不孝子,并且双方关系无法协调,难以共同生活,两老遂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12月8日,温岭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了两老与养子的收养关系。
  温岭市石塘镇的王志贵和杨保花老人生有3个女儿,却没有生育儿子。两老思儿心切,于1987年10月,收养了一个仅8个半月大的男婴,取名王青华。

  后来3个女儿陆续外嫁,两老就对养子宠爱有加。按两老在诉状中所述,他们节衣缩食,含辛茹苦抚养王青华成人。2006年下半年,王青华因病住院,两老花费了近10万元钱。可王青华高中毕业后不思就业,无所事事,不听管教,导致双方关系恶化,以至不能共同生活。

  2007年8月,两老曾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请了村干部等人参与调解,王青华表示愿意对两老尽为人子之责,于是双方重归于好。但仅过了一个半月时间,王青华又违背诺言,擅自离家难寻踪迹。两老大失所望,遂再次起诉。

  温岭法院依法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王青华被诉,两个半月过去了,王青华仍然无影无踪。温岭法院遂经缺席审理,认为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两老已尽到了,而今再次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又出走不归,应认定双方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庭判决解除王志贵、杨保花和王青华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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