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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不成器 养父要解除父子关系
www.110.com 2010-08-17 14:07

 “这个孩子白养了20多年了!”提起孩子,陈先生就一肚子的气。陈先生多年前收养了一个儿子,可儿子成年后不学好,成了典型的小混混。对养子绝望透顶之下,陈先生动起了解除父子关系的念头,于是找到了晨报法援热线求助。生育权、以及亲子关系,这形形色色的因孩子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本周法援热线对此重点解读。

  养子成混混 养父要解除父子关系

  陈先生夫妻俩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有孩子,20多年前,夫妻二人通过亲戚介绍收养了一个儿子。这么多年来,陈先生夫妻俩对这个养子一直很溺爱。可让陈先生痛苦的是,儿子成年后却不学好,成天与一帮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甚至养成了偷盗的毛病。为了儿子,陈先生曾多次到公安局,陈先生的妻子本来身体就不好,后来竟被气得住院而去世。任凭陈先生磨破嘴皮费尽心机,这个养子就是不肯学好。无奈之下,陈先生想要放弃这个孩子,日前他找到了晨报法援咨询养父子关系能否解除。

  法援解读:完全可以,陈先生与养子之间的养父子关系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除的。

  前夫没时间养孩子 前妻要争回抚养权

  张女士和前夫是在两年前协议离婚的。据张女士介绍,当时离婚的时候,由于前夫的经济条件比较好,而且还有两套住房,她最终同意孩子由前夫来抚养。虽然放弃了抚养权,但是张女士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孩子,让其郁闷的是,其探视权根本就无法得到保障,常常一个月才能见孩子一面。目前,张女士了解到,前夫的工作非常繁忙,根本就没时间照顾孩子,只能把孩子扔在自己父母家中。现在张女士的经济条件也提高了不少,因此萌发了争回孩子抚养权的念头,日前她找到了晨报法援热线求助。

  法援解读:张女士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但除非张女士前夫同意变更抚养权,否则要想胜诉还应当拿出充足的证据,包括其前夫不适合抚养,张女士本人更适合抚养的相关证据。

  读报学法:夫妻离婚哪一方更易争到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前提的,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权的归属还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因素: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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