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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法院审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官司
www.110.com 2010-07-10 15:09

  嘉定区法院审结一起解除官司

  年近六旬的王文夫妇专程从南京赶到嘉定法院,希望法院依法解除其与养子的收养关系。为减少老人长期逗留、来回奔波之苦,嘉定法院安亭法庭专门开设了周六法庭,按正常法律程序需要至少30天才能走完的诉讼流程,嘉定区法院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3天时间。

  收养关系名存实亡

  20多年前王文夫妇收养侄子王磊为养子,并于1986年1月在兰州办理了。在共同生活期间,二人视王磊如己出,并对其寄予厚望。但终因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教育方面的分歧,一年后,时年11岁的王磊于1987年5月离开了养父母重回亲生父母身边。

  20多年来,尽管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依然存续,但双方却很少往来,收养权利义务也几乎没有实际履行。因收养关系已名存实亡,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王文夫妇便从南京赶来嘉定法院要求解除与养子王磊之间的收养关系。

  承办法官江爱国在查阅材料时发现,办理收养关系公证手续是在兰州西固区公证处,王文老人夫妇为何要来上海嘉定法院起诉呢?原来,王磊已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成家立业,几年前王文夫妇因工作关系从兰州搬至江苏南京定居。经咨询,老夫妇了解到如果通过公证的途径办理的手续,必须回兰州市西固区公证处办理;但如果以起诉的方式,应到养子王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和江法官的交流中,王文也向法官表达了心中的顾虑。因在上海无专门居住地,老夫妇目前暂住在上海宝山区,一心等待法院判决。两位老人担心因诉讼流程复杂,在上海长期居住将遇到困难。

  心平气和解除协议

  江法官在第一时间与王磊取得了联系,告诉他因他们双方仅共同生活一年时间,而后少有往来,双方均未行使、履行收养权利义务,从法律上来说,老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合乎规定。王磊表示,20多年来尽管其与养父母来往甚少,但双方素来并无怨恨。对于自己当年年少气盛离开养父母的举动,他一直深感不安。这些年,尽管他对养父母没有尽过太多孝道,但心中也总是挂念二老。而今,自己也已成家立业,对于养父母提出的希望与其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他表示愿意接受。

  同时,王磊说,因工作实在繁忙,工作日无法请假,只有周六可请短时间的假。承办法官当即通知老夫妇,并决定临时增设周六法庭,将调解工作安排在周六下午。在融洽的气氛中,王文夫妇和王磊心平气和地达成了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在王磊的陪同下,两位老人满怀感激地离开了法院,踏上返回南京的列车。(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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