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
一、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
二、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1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和复印件)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 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5. 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对于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经税务机关核准同意延期申报的在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申请补办;
远期收汇的,出口企业需在超过预计收汇日期的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六、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
(3)审核《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5)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1份给申请人。
3.资料归档
- 上一篇: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业务办理
- 下一篇:出口货物证明的业务办理
相关文章
- ·出口货物证明的业务办理
-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业务办理
- ·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 ·本案中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证明
-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
- ·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 ·报关员考试指导:出口收汇核销单
- ·关于出口保付代理业务项下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问
-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出口收汇核销监管工作
- ·代理出口货物退税证明应该如何办理
- ·补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
- ·世博会参展方可办理相关证明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
- ·涉外结婚证办理证明范本
- ·中国公民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那些证明?
- ·办理离婚手续不再需要单位证明
- ·哈市房管局出台八项举措 方便办理房屋产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