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随军家属就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www.110.com 2010-07-15 16: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一、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 上一篇:有关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汇集
- 下一篇:消费税优惠政策——免税
相关文章
- ·有关随军家属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台湾人才大陆就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 ·残疾人做服装生意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 ·关于药物研发的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 ·残疾人就业怎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鼓励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优惠政策
- ·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新沂国税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 ·转退军人就业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 ·河南外企安置残疾人就业可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安置残疾人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 ·日照: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就业
- ·文化创意产业中动漫税收优惠政策有什么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 ·关于针对海关在执行相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适用
- ·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税收优惠政策
- ·如何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程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