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优惠 > 涉外优惠 >
外商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
www.110.com 2010-07-15 16:21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投资于该企业,或者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2.外商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将其从事海南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的全部所得税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