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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司架构减轻企业税负
www.110.com 2010-07-15 17:56

 康美公司内部设有批发中心和运输车队以及仓储管理中心等,为了强化管理,企业内部以业务部为单位实行内部结算。运输车队的主要任务是为批发中心、大型商场运输货物,业务空隙也外出招揽一些其他业务,如帮助外单位运输一些零星货物等。通过企业的内部核算资料显示:2003年实现商品销售收入5600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额为735万元。运输业务部的业务额为2160万元,其中外揽业务560万元。另外,公司仓储管理中心结算的仓储业务额为1200万元、搬运业务额为200万元。与运输业务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万元,与仓储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万元。企业处于微利经营状态。

  2005年初,税务专家接受该企业董事会的委托,担任该公司的税收法律顾问。为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税务专家对该公司200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取样和论证分析。

  当税务专家将该企业2004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之后,他们发现企业的纳税方案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

  从该公司的情况来看,其名称是物流企业,但是实际上主要从事的是货物销售业务。就一般情况而言,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物流企业提供配送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混合销售收入。因为物流企业一般是以提供营业税劳务为主,所以对于物流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在提供营业税劳务的同时提供包装、加工等增值税劳务的)应当缴纳营业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第026号通知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虽然该企业是按照不同的业务划分成业务部管理的,但是由于有些业务在具体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并未划分清楚,所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发生运输及其他业务应当缴纳增值税341.2万元(2160×17%-26),仓储业务额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200万元(1200×17%-4),搬运业务额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34万元(200×17%)。

  那么对于该企业来讲,有没有税收筹划的可能性?税务专家建议:将应当缴纳营业税的业务从货物流通业务中分离出来。

  其一,将企业原来的运输车队独立出来,成立专业运输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其二,将企业原来的仓储以及搬运业务划分出来,纳入专业运输公司,并且各业务分项目分别核算(也可以单独成立储运公司)。

  其三,在具体的业务操作过程中,运输、储运公司与购货单位直接发生关系,即购货者在与货物批发中心签署货物供应合同的同时,也与运输公司签署运输合同,与储运公司(在成立储运公司的条件下)签署货物仓储以及搬运合同。

  这个方案有没有操作难度呢?原来康美公司以货物销售为主,企业在提供货物的同时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货物的接受者取得该发票后,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在新的运行思路下,康美公司在销售货物时,往往要给购货者提供两份或者两份以上的票据,其中提供货物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运输、仓储和搬运服务的则提供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运输票据只能抵扣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仓储、搬运等服务票据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根据这个思路去操作,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增加了工作量;二是购货方不肯接受几张票。

  康美公司的优势又有哪些呢?康美公司在当地已经成为规模企业,其货物的品种比较齐全,配送机制比较完整,在当地具体一定的垄断地位。作为购货人如果改变进货渠道,必然增加采购成本,其增加的采购成本与在康美公司采购因减少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而增加的成本相比较,在康美公司进货仍然比较合算。所以该筹划方案有实施的外部条件。

  最后,公司接受了税务专家的建议,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整合,将原来的事业部独立出来,然后在总公司的协调下进行整体运行。

  2004年公司的经营在平衡发展的基础上有了一些提高,实现商品销售收入65000万元,运输公司的业务额为2500万元,其中外揽业务800万元,仓储公司的仓储业务额为1400万元、搬运业务额为250万元。与运输业务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5万元,与仓储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万元。

  如果按照原来的核算体制,以上业务只能缴纳增值税。三项业务合计应缴纳增值税额为665.5万元〔(2500+1400+250)×17%-(35+5)〕。

  但是,按照现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操作流程,以上三项业务只需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三项合计应当缴纳营业税额为152.5万元(2500×3%+1400×5%+250×3%)。通过税收筹划,该公司节税513万元。

  那么康美公司的筹划成本是多少呢?康美公司由于将两个事业部改变核算方式,成立两个独立核算的公司,增加注册成本5万元。同时,运输公司和储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需要增加两个主办会计,从而增加工资以及相关费用4万元。为了强化3个企业的业务管理,集团公司增加了一个副总经理,增加工资福利以及办公费用10万元。在筹划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成本100万元。

  康美公司通过两个月时间的具体筹划和实施,并通过一年的实践,公司取得了明显的筹划效益,2004年取得实际筹划成果为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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