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近年来,隨著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记者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於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並锁定了5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財產转让所得征收管理,主要包括:
——加强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管理。要加强与证券机构的联系,主动掌握本地区上市公司和即將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情况,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
——加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征收管理。要继续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自然人股权变更登记的税收前置措施或以其他方式及时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对平价或低价转让的,要依法核定计税依据。
——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收管理。
——加强拍卖所得征收管理。
通知还要求,加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主要包括:
——加强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对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加强企业转增註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註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加强利息所得征收管理。要通过查阅財务报表相关科目、资產盘查等方式,调查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组织向自然人借款及支付利息情况,对其利息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加强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相应所得,要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要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產、经营所得征收管理。主要包括加强建账管理、加强非法人企业註销登记管理、加强个人消费支出与非法人企业生產经营支出管理。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比对管理。各地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获取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信息,切实加强对各类劳务报酬,特別是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如演艺、演讲、咨询、理財、专兼职培训等)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督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要加强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收管理。各地税务部门要积极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掌握外籍人员出入境时间及相关信息,为实施税收管理和离境清税等提供依据。”通知称。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建立外籍个人管理档案,掌握不同国家外派人员的薪酬標准,重点加强来源於中国境內、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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