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这更符合政府保障自住、打击投机的调控意图
箭在弦上的“房产税”(也称:住房保有税)引发热议,目前业界争论的焦点是:住房保有税是否应该征收、怎么征收、征收多少等问题。
据昨日上海证券报的报道,关于房产税,有关部门的思路一直很清晰,并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相关工作。就有关房产税“征收多少”的问题,目前业界提出的较具操作性的思路是:房产税征收采取“新老划断”,仅对新购入房屋进行征收,且以每户家庭名下一定房产面积为“起征点”,如对超出200平方米部分才征收;建议征收税率为0.6%。
业内人士提出,此类征收方式更符合政府保障自住房需求、抑制投资需求、打击投机客的楼市调控意图。
“并非全面征收”
上述“被建议”的征收方式与之前流传的多个版本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是以每户家庭名下房产总面积,而非人均持房面积计算,且设定起征点。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称,住房保有税拟定税率为0.8%;“起征点”是人均房产面积超出7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征收范围则有“新老划断”和全面征收等不同揣测。
观察人士指出,流传版本诸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策决策过程中各部门与地方的不同意见及利益诉求。
“这个"每户"到底如何界定,比较关键。”上海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宋会雍表示,以户口本为界定方式的可行性并不高,“如果以户口本为界定,那可以规避的方式很多,比如说一户人家名下有多套房产、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为了避税,就可以把户口拆分,落在不同的物业下,这样每个户口本下的房产面积可能都不到200平方米这个起征点了。”
宋会雍认为,以父母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一户家庭的界定方式的可行性更高。而成年子女可以拆分成另外一户,比如说,哪怕祖孙三代都住在同一处房屋内,户口也都落在一起,但仍可以视为三户人家(如果孙辈也已成年),“这样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合理。”
“核查难度较高”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设定起征点征收房产税,核查每户人家名下的房产很难,纳入征收范围的可征对象更少,政策弹性很大,可对冲政策执行阻力。
该人士指出,房产税出台的难度几乎可以说是一次“改革”,执行过程中的阻碍必然很大,“就地方政府意图来说,房产税的出台必然要影响房价,房价下跌又会影响地价。而征收房产税能给地方政府带来的财政收入,远远抵不上地价下跌给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带来的损失。房产税政策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在情理之中。”
有观点认为,住房保有税、住房消费税与物业税有本质不同,其并不能推动政府的内生财政改革动力,而是单向地增加房地产保有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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