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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列入议程
www.110.com 2010-07-15 15:00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称,要统筹研究有利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进出口措施,相应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

  18日发自北京)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要求财政部负责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商务部、工信部等六部委参与其中。

  国务院办公厅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文件所附的“重点工作分工表”明确提出,财政部将负责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中钢协将参与相关工作。

  意见称,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要服从和服务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促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的总体目标。要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钢铁产品出口,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有利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进出口措施,相应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

  此前,市场一直有关于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将下调甚至取消的传闻。6月7日,《中国证券报》援引权威渠道消息称,政府有关部门确实正在酝酿下调部分“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和上调出口关税率,目前该政策正在多个部委会签阶段,不日就将出台。

  报道称,在此次出口政策调整中,钢铁行业的调整幅度和范围是最大的。调整的交锋点不再是调与不调,而是调整多少的问题,幅度可能不会全部一步到位地回到金融危机前的政策,而是逐步恢复。

  6月1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亦向财新记者证实,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应当在今年实施”,但他没有指出将调整的具体产品品种。姚坚表示,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以完成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为依据,这是整体中国经济政策的导向,贸易政策也要配合,但总体将是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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