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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私企国企的社会责任成绩单
www.110.com 2010-07-15 15:00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12月25日公布。公报显示,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其余类型企业占21.1%。(12月25日 中国网)

  拿国企和私企作比较,如今已经成为一种舆论的惯性,尤其是当私企对就业的贡献远高于国企时,公众更是困惑丛生。当然,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看,国企长期占据产业的高端,加上在垄断经营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绝对优势,对就业人数的吸纳不及私企也属必然,但这也恰恰反映出迫切需要通过降低私企准入门槛、打破垄断经营,来提高国企的社会贡献。国企“收益多、贡献少”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反思。

  国企何以做到“以少胜多”?2008年,国企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8%,私企的这一比重则是26.88%,两者可谓旗鼓相当,但从业人员的数量看,私企的从业人数却是国企的5倍。国企是如何达到这一“骄人成绩”的,显然不完全是凭借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而是依靠资源占有和垄断经营等一系列先天条件所造就的竞争优势,使其效益节节攀升。

  提高职工收入重点在哪里?我们一直都在抱怨居民的购买力不够高,现在看来,由于私企从业人员所占的比重最大,也就是说私企从业人员构成了劳动者的主体,因此,要想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来扩大内需,提高私企职工的收入最为关键。然而现实情况是,提高居民收入往往变成了给国企职工和公务员涨工资,私企职工的口袋却很难有实质性的增收。

  国企是否已尽到社会责任?对就业率的贡献是衡量企业社会贡献的重要标尺之一,既然国企在产值和利润总额方面远远高于私企,那么,国企就理应为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做出更多的贡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企对就业率的贡献远远不够。当然,不是简单说国企吸纳的从业人数一定要比私企多,但在避免人浮于事的前提下,国企却是应该通过合理分配,为扩大就业贡献税收和岗位,让人民群众分享国企发展所带来“分红”,而不是只肥了一部分人的腰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企吸纳就业的方式灵活而成为促进就业的主体,但私企吸收就业近半又是一面镜子,折射出国企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要么创造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的就业机会,要么贡献与其经济能力相适应的税收促进就业,如果一样都没有做到,那么国企就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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