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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调控为股市“止血”
www.110.com 2010-07-15 15:00

  晨报讯 (刘杰 首席记者苏琳) 去年最后一天,管理层发布重要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将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终结了限售股“免税转让”时代。日前,大连市地税部门开出新规执行后的首张税票。

  26日,中山区地税局管辖某证券公司成功预扣预缴了个人张某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820元。该股民也成为大连市地税局个人缴纳限售股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第一人。

  有关部门统计显示,2010年两市共有688家上市公司合计3830亿股的限售股解禁,市值近6万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最大的年解禁规模。同时,今年“大小非”解禁将退居二线,“大小限”占全年解禁总量的比例达到78%。目前中国个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群体大概超过14万人,持有限售股的个人往往是比较富裕的阶层。投资者最初以较低成本取得限售股,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转让限售股的收益包含有大量的“市场溢价”,如果不对其征税的话,就会加剧“富的越富”这种马太效应,拉大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

  在今年初新规实施后,业内曾担忧部分限售股持有者利用15%的核定成本规定进行避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当月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限售股转让征税流程进行细化,并明确证券机构预扣预缴若低于实际税款,纳税人应补缴。专家指出,“大小非”和“大小限”若利用这一规定逃税,可能会面临被追缴风险。“限售股”一直被视作A股市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限售股的到期解禁和抛售往往对股市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有分析认为,长期以来,A股市场之所以频繁大起大落,重要原因之一是大小非和普通投资者之间持仓成本的差距过于悬殊。一些股票即使被打到极低的价位,二级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大小非们依然获利丰厚。而“大小非”利用政策漏洞疯狂“免税”减持,令市场对未来全流通市场环境下股票供给压力产生担忧,也是中国税收体制不完善的表现。

  一家证券公司的首席分析师表示,在过去个人限售股转让所得可以享受二级市场免税待遇的情况下,不仅套利动机很强,而且一旦套利成功,很难保证巨额套利资金不会流出股市,这样就会造成股市“失血”,不利于股市的健康成长。因此,专家表示,此次国家出台对个人转让限售股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有助于减少股市波动。 C04a

  对限售股如何计算征税?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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