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点项目。记者昨天获悉,研究筹划了2年之久的上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正在积极的准备之中,实施细则的初稿已出炉,等待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等牵头审核。
试点 养老险延迟纳税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养老保险产品。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养老保险专家举例说,某人月收入10000元,个税起征点2000元,那么他一个月应缴纳个税为1225元。如果他每月缴纳数百元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保费,根据个税递延型产品的特点,这数百元收入可暂时不用交20%的税,等于扩充了养老储备金,税款等到他退休领取养老保险时才缴纳。若退休时每月领3000元,那么他只需按照3000元的税基计算和缴纳个税;如果所得税的起征点不断提高的话,递延缴纳的税款甚至可能会全免。
方式 单位统一购买
至于将来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产品类型,专家介绍说,分红型、万能型、投连型等保险产品都有可能。投保采用“个险团做”的方式,由投保人的单位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每个投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仅限交费一次,资金由保险公司运作。由于涉及税收问题,对于退保的要求,细则中也有严格的规定。
信息披露方面也会按照分类产品的规定,每个个人账户每年有分红报告或是保单状态报告出具给个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有点类似于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增加了个人投入养老资金的额度。
商机 险企提前备战
沪上几家大型的保险公司昨天表示,尽管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推出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公司已经开始为此作前期准备。现在市民买保险还有点像被动式消费,很多人的保险观念有待更新,这类产品的推出有利于增强人们主动投保的意识,在杠杆作用的调动下,通过暂缓征收部分个人税收撬动更多养老资金的储备。同时,寿险公司会获得较大的市场增量,迎来发展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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