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昨日本报B10版)
倘翻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就不难发现,无论是住房补贴、车改补贴,还是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缴纳个税,都不是什么新税收政策,只不过是再次明确以前的老皇历罢了。
近年来,每逢个税话题面世,不仅总能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会成为公众发泄怨气的对象。这里除某些媒体对税法理解偏差和税法宣传不到位外,更重要的是,税收制度上的不公平,税赋转化为国民福利的滞后,以及个税变革的迟缓,才导致了公众总对个税话题牢骚满腹。
首先,制度管涌让老百姓怨声载道。现实的纳税语境是,税务部门对工薪阶层个税“死盯”,频出“月饼税”、“房补税”等,却忽视那些富人们的“灰色收入”,不仅会出现个税申报监管体系中的漏洞和管涌,且有可能打击公民的纳税积极性,加剧社会阶层的断裂。一项统计显示,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这个群体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而国家80%以上的个税收入来自工薪阶层,我国高收入每年流失个税近千亿元。因此说,中国富人不仅是逃税的主力军,也是税收负担最轻的一个群体。
与此同时,税赋转换国民福利的迟缓,使广大纳税人只有痛感而无快感。俗话讲,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羊毛”都去了哪里?“取之于民”让人们感受颇深,“用之于民”却十分模糊。各类财政预算、支出语焉不详,一些要求地方政府公示各项支出的公民,竟然险遭打击报复。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国一年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党政干部公费出国考察的费用,高达数千亿元。可以想象,在没有从税收体制中获益的背景下,纳税人哪会有主动缴税的动力呢?
此外,个税改革总在起征点打转转。近几年来,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政府官员,凡涉及个税变革思路,大都将目光聚焦在个税起征点上。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到2000元,而公众所期盼的家庭综合税制,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因此,个税问题不仅要强化高收入群体监管,还应在税款使用上变得公开透明。更为重要的是,个税要实现“漂亮”转身,就要实现以个体家庭为中心的综合税制,这才能体现个税制度的科学化、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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