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畅耀辉 通讯员 刘军)以查促收、以查促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市国税局稽查局结合金昌地区税源实际,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有力推动了各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检查企业85户,完成稽查收入2819万元。
今年,市国税局稽查局积极推行“阳光稽查”,实行查前告知制度,制定检查预案,发放自查通知书,把自查贯彻始终,实施企业与税务机关互动,对自查认真的企业只补税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不予处罚。对自查不彻底的企业,列为下一步重点检查的对象,对检查出的问题,一律依法从重给予处罚。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减少降低了企业的纳税风险,经自查纳税入库税款2652万元。
在稽查工作中,稽查局对照近两年市局与企业共同制定的《大企业税收核算范本》内容进行检查,对企业执行税收政策情况和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到纳税检查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边检查边宣传边辅导,力争使企业违纪问题以后不再重复出现。稽查局还本着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对三年以上未检查企业实施严格检查,筛选重点业户,逐一调查摸底,调取账簿资料与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处理违纪行为,堵塞纳税核算漏洞,切实提高了稽查效率,截至目前通过重点检查已补缴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154万元。
在深入开展企业稽查的同时,市国税局稽查分局还广泛展开打击假发票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稽查分局抽调专人组成13个检查组,着重对报销票据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用煤供煤单位,根据发票来源采取逆查的方式追根溯源开展发票专项检查。目前,共检查单位128户,摘抄发票6000多份,经核对发现,存在涉嫌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单位(个体户)近90户,发票450多份,发现兰州开具的假发票17份,其中16个纳税户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予以整改,补缴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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