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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月饼个税”真能行得通吗
www.110.com 2010-07-15 15:03

  双薪、月饼、交通费、通讯费……稽税风暴越刮越猛,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月饼税”的来龙去脉和它将会带来的影响呢?

  减税比增收更迫切

  两周前,本刊《财事焦点》栏目刚刚对双薪合并计税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当前宏观经济要求政府减税而非加税,希望有关部门制定税收政策时,不要与中央“减轻居民税负,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大政方针违背。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博士在前不久的一个论坛上表示,为了使中国经济早日复苏,下半年国家还将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与大幅增加公共支出相比,政府在减税上更大有可为。中央提出的“结构性减税”,其出发点和归宿是纳税人实质税负水平的下降和政府税收收入的减少。

  “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的惟一直接方法,就是个人所得税。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多纳税并以此调节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高培勇说到。

  至于减税可能导致政府入不敷出,形成财政债务危机的忧虑,高培勇认为,进一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使得今后一个不算短的时期内,我国财政收支出现困难局面在所难免。但若我们满足于尚不稳定的经济回暖局面并动摇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决心,那后果可能更糟,因为经济增长乏力甚至下滑的势头很可能重新出现,结果由经济不景气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下滑、支出上扬的局面也难以扭转。所以,用财政收支的不平衡换取经济的平稳发展,是目前的上策。另外从赤字率和债务负担率这两个指标来判断,我国财政尚有承受能力,继续实施减税等积极财政政策仍有较大的政策空间。

  变相增税没道理

  我们还要问的是:既然规定早已出台多年,那为什么早不征税,晚不征税,偏偏在现在征税呢?

  答案显而易见,就是国家缺钱了。

  众所周知,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生产萎缩,税收骤降,而4万亿元投资又让财政承受了重压。此前国税总局官员表示,国税总局全年税收稽查任务已经加码,年初定的是“保七争八”,即保证稽查700亿元、力争800亿元,现在增加到1000亿元,这个数字几乎比2008年的稽查总额513.6亿元翻了一番。因此想方设法开源征税成了眼下政府的头等大事。

  虽然有关部门反复强调没有开征新税,而只是“对于一些模糊规定进行明确”,“意在堵住逃税漏洞”,然而现实中却增加了全社会的实际税负。

  从法理上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没有错。但当初立法的时候,由于财政宽裕,政府就带头没有严格执法,问题的根源在政府自身。如今政府缺钱,就拿老百姓开刀,莫非老百姓成了政府随叫随到的提款机不成?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认为,长期以来我们的税收都处于“税率较高,执法弹性大”的局面。正是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偷、漏税时有发生”。在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时显露不出来。但当财政收入增长减速时,这个矛盾就开始突出。

  税务部门这种“捉放曹”的游戏逻辑是:手头松的时候,就把钱“存”在老百姓的账户里;手头紧的时候,就出一道文件,找出一大堆理由,说这钱原来就是我的,我只不过是“暂存”在你这里,现在请你“遵守规定”还给我。可当年政府制定规定时,是否又认真履行过这些约定呢?

  说到底,所谓“风暴”,就是一阵风。风暴来了,电闪雷鸣;风暴走后,风平浪静。今天政府手头紧,就要搞稽税风暴,明天财政宽裕了,对逃漏税还不是睁一眼闭一眼?

  劫富济贫还是劫贫济富?

  此外,有关部门拿出了稽税风暴可以实现劫富济贫的说法来安抚民心。他们的依据是: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而言,油料费、停车费、差旅费其实根本与他们无缘,交通通讯补贴往往也都是实报实销,根本构不成灰色收入。因此稽税风暴对工薪阶层的实际收入其实影响有限。

  这些杂七杂八的补贴发放最多的是那些经营压力较小,钱多得花不完的垄断性国企和纳税人税收供养的单位,以及企业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这部分群体本身就是社会的高收入阶层和特权阶层。假如任由各种补贴游离于个税计征项目之外的话,恰恰为加剧社会分配不公留下了可钻的空子。

  这话听上去好像义正言辞,颇有说服力,但如果真的认为出台这么个政策就可以堵住高收入人群的税收漏洞,似乎也太小看“避税”人群的规模和能耐了。

  新规出台后,懂得避税也有人帮忙避税的人依然可以从容避税。比如双薪合并计税后,财务可以把双薪并入年终奖一起发放,这样就依然可以享受过去的优惠税率。再比如交通和通讯补贴的征税,只要拿发票过来,财务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报实销”,计入公司运营成本中。

  众所周知,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来源本就较多,而且越是收入高的人,收入的隐蔽性越强,避税的本领也越高。反而是普通工薪阶层,只有那么点死工资,根本毫无避税可能。而且就算交通费的30%合并入薪金统一计税,又能“劫”掉高收入人群的多少“财富”呢?恐怕只是九牛一毛罢了。反而对工薪阶层的伤害更加明显。因为同样多纳100元税,穷人和富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请问这到底是劫富济贫还是劫贫济富呢?

  “应税”容易“可税”难

  “月饼税”不但征收无理,从可行性的角度来看,也是无力征收。

  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刘福元律师长期从事个税研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他表示:“从税法的学术角度看,征税对象的确定,除了要讲‘应税性’,还要讲‘可税性’。有些税,虽然明文规定要征收,但非常隐蔽,或者金额很小,税收成本超过了收上来的税款,那就可以选择不征。像月饼的金额很小,还有普通工薪族的交通、通讯和高温补贴的金额也都不大,如果这些金额原本就在起征点范围内,怎么去征收呢?就算达到了起征点,他也有许多其他办法可以规避。不要说中国税制漏洞较多,就算是美国这样一个税法相当完善的国家,这种收入的灰色地带都很难避免。并不是美国政府面对税收漏洞熟视无睹,而是不得不考虑税金和征税成本的比例。政府可能为了征5元的月饼税而花上10元的执法成本吗?”

  刘律师认为,月饼税根本无从收起,因为根本无法确定价格。同样一盒月饼,在南京路买、在大卖场买、在便利店买、或者向厂家直接订购,购买者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上月饼品种繁多,税务机关如何才能核定每一款月饼的实际市场价呢?还有些公司之间会采取物物交易的模式,比如拿月饼换广告,购买者根本没有支付现金,那这个月饼的价格又该如何计算呢?

  月饼只是个象征,按照现在的规定,购物卡、电话卡、充值卡、面包券、粮油、保暖被、真空锅等各种单位可能派发的实物或有价证券都算作“薪金收入”,但国税总局真有这样的精力来“锱铢必较”吗?为了收芝麻一点的“月饼税”而花费巨额的人力物力财力,这种捡芝麻丢西瓜的傻事有何意义?

  税收政策的制定,第一要有法可依,第二要有可操作性,第三个要考虑社会成本。记得去年北京市地税局曾要求网上交易和虚拟货币交易都要征收所得税,甚至还公布了实施细则,然而近一年过去了,征税行动却没了下文。

  这种吃力不讨好还挨老百姓骂的事情,还请有关部门今后少做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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