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稽查局有关执法权限的批复
www.110.com 2010-07-15 14:50
2003-05-26国家税务总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稽查局有关执法权限的请示》(青国税发〔2003〕1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实施的各项权力,各级税务局所属的稽查局局长无权批准。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调整税务稽查报表有关
-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调整税务稽查报表有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