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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补贴要缴个税吗?
www.110.com 2010-07-15 15:17

  问: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一切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时,如果用车人从单位取得的补贴收入是按月发放的,并入用车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例如用车人每月取得车补1500元,工资薪金收入2500元,则应纳个税为(1500+2500-1600)×15%-125=235;若用车人按季发放车补4500元,则应先将车补按三个月分配,平均1500元/月,再与工资薪金合并确定适用税率15%,取得车补当月应纳个税为(4500+2500-1600)×15%-125=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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